——老齡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備。完成首都科學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研究,養老政策措施更加健全,養老與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的政策有序銜接,體系化的制度安排初步形成,老齡政策法規體系基本完備。
第三部分主要任務
一、健全養老保障服務體系
適應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加快健全養老保障、養老服務、老齡工作和老齡政策體系,全面推進本市老齡事業發展。
(一)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
建立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切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穩步增加老年人收入,提高老年人福利和優待水平。
1.提高老年人養老保障水平
深化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增長情況,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適度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水平,逐步縮小不同群體之間的待遇保障差距。落實國家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積極探索建立計劃生育家庭的養老保障制度,大力發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推進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不斷提高老年人醫療保障水平。
2.加大老年人社會救助力度
完善低保人群分類救助制度,建立科學調整機制,適度提高老年人救助系數。規范老年人專項救助和臨時救助制度,提升城市特困、農村五保和城鄉殘疾老年人的救助水平。支持老年慈善事業發展,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老年人社會救濟、社會互助和志愿服務活動。
3.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優待制度
完善高齡津貼、高齡特困老年人補貼、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等制度,研究建立各項津貼、補貼標準科學調整機制。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兼顧不同年齡群體的利益訴求,分年齡、分層次確定老年人社會優待范圍、優待對象和優待標準。優先考慮經濟困難、高齡、失能、失智、失獨等特殊困難老年群體需要,逐步發展面向所有老年人的普惠性優待項目,提高老年人社會優待水平。健全優待服務保障措施,建立經費保障、績效考核、行政監察、社會監督機制。
(二)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健全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
1.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
落實《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建立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提供專業化服務,基層群眾組織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需求。瞄準老年人生活照料、醫療護理和便利服務等迫切需求,健全“三網一卡”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推進“養”、“醫”與“服務”融合發展。明確定位、統籌資源,建設區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和社區養老服務驛站,構建市級指導、區級統籌、街道(鄉鎮)落實、社區參與的居家養老服務四級網絡;健全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構建以大型醫療機構、專業老年病醫院、基層衛生服務中心(站)為主干的醫療護理服務體系,將醫護服務延伸至居民家庭,實現老年人就近就醫、就近護理;開放養老服務市場,加快構建以社區服務中心和“幸福彩虹”專營店為平臺、以養老服務商為主體、以“北京通-養老助殘卡”為支撐的居家養老服務供給體系,為老年人提供便捷、優惠的購物、家政等服務。
2.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落實《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制定建設標準和考核辦法,完成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任務,到2020年,實現社區托老設施(含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等)每千人用地面積130平方米、老年活動場站每千人用地面積25平方米,各街道(鄉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基本達到標準要求。通過購置、置換、租賃、閑置資產收回等方式,加快解決養老服務設施配置不足問題。無償或微利為專業的養老企業和社會組織提供公共養老服務設施。引導市屬國有企業配建的公益性社區公共服務網點,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疏解騰退的廠房、校舍、培訓中心等設施,優先用于養老服務。開展存量養老服務機構和服務設施管理運營綜合評估,制定扶持措施,投入引導資金,支持社會化、專業化、連鎖化運營,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
3.提升機構養老服務能力
合理規劃養老機構建設。按照“提升存量、保證增量”的思路,通過新建、現狀挖潛和利用其他設施等方式,擴大機構養老服務總量供給。到2020年,每千名戶籍老年人養老機構床位數動態保持在40張,為失能老年人等服務的護養型床位超過總床位的70%,全市養老機構床位使用率不低于80%。適應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協同發展要求,優化養老機構資源配置,分區域確定設施規劃目標和發展策略,緩解養老機構在區域分布、公辦和民辦、照料型和護養型等方面的結構性矛盾。開展跨地區購買養老服務試點,實現“養老扶持政策跟隨戶籍老年人走”。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將閑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統籌規劃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建設,鼓勵養老機構開設醫療機構,或采取協議合作方式,提升養老機構醫療服務水平。到2020年,力爭實現所有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全覆蓋。
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公辦養老機構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15〕8號),強化公辦養老機構托底保障功能,增強對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啟動街道(鄉鎮)公辦養老機構設施改造和功能提升工程。培育一批品牌化經營、帶動力強的公辦養老機構,發揮其示范引領、功能試驗、專業培訓、品牌推廣等作用。到2020年,建立形成功能明確、運行高效、權責明晰、監管有力的公辦養老機構管理服務體系。
落實社會辦養老機構支持政策。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發展社會辦養老機構。支持中央在京單位和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將所屬的度假村、培訓中心、招待所、療養院等轉型為養老機構,除承擔本系統離退休人員養老之外,面向社會開放。通過規劃調整、財政補貼等政策支持,鼓勵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用于養老服務。調整養老機構建設與運營資助政策,探索開展營利性養老機構運營補貼等政策試點。調整優化現有養老服務扶持政策集中于非營利性養老服務組織的現狀,細分養老服務主體類型,明確功能定位,制定適度差異化的扶持政策。給予慈善類養老服務組織政策支持,適度擴大對一般類非營利性養老服務組織的扶持項目和內容。落實國家有關養老機構稅收減免政策。加大對社會辦養老機構投資方、運營團隊、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養老機構經營能力、服務能力。出臺針對品牌化、連鎖化養老機構的扶持獎勵政策,加大對專業團隊運營、社會效益突出的養老機構扶持力度,推動養老機構品牌化、連鎖化發展,鼓勵養老機構跨區聯合、資源共享,推動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養老機構,實現服務技術和品牌輸出。
加強養老機構運營管理。推進養老機構規范化建設,完善管理服務標準體系,深化服務質量星級評定,提升養老機構服務管理水平。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強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加強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驗收、防災宣傳、隱患排查、可燃物清理和應急演練,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研究制定對會員制管理養老機構的監管措施,規范養老機構許可管理,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虛假廣告等違規行為。探索進行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開展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服務需求調查研究,以老年人需求為中心,全面推進養老機構建設管理和服務機制改革。
4.營造老年宜居環境
推進公共基礎設施無障礙建設。探索出臺適老化住宅和公共建筑標準,規劃建設適合老年人的生活服務、商業網點、醫療衛生、文化教育、休閑旅游等公共基礎設施,為老年人居住、出行、生活、交往等提供便利,努力將首都建設成老年友好型城市。推進無障礙交通設施與服務體系建設,在公交站、地鐵站、火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設置老年人等候專區,保障老年人優先通行。鼓勵社會力量按照老年人住宅相關標準設計、開發適老化社區,配套建設醫院、老年活動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提供適老化物業服務,為老年人集中養老提供方便。在老舊小區改造中對老年人集中居住的社區,就地探索形成適老化社區。
5.增強家庭養老保障能力
弘揚尊老、養老、助老傳統美德。加強家庭成員養老倫理道德宣傳教育,督促老年人子女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扶助、扶養義務的家庭成員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完善職工帶薪休假制度,鼓勵用人單位在老年節、員工家中老年人生日及需要康復服務、臨終關懷服務時給予安排休假等關懷和支持。支持家庭成員通過信息化網絡技術及時掌握家中老年人的身體狀況,滿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支持家庭發揮養老基礎性作用。開展老年家庭長期照護者關愛行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長期照護者提供短期休整機會。有計劃地培訓家庭長期照護者,提升其照護失能老年人的能力。研究制定經濟困難居家養老家庭子女護理補貼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按照整合資源、完善服務、統一標準的思路,制定全市統一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房屋抵押登記合同范本,建立抵押登記綠色通道,支持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試點。
6.提高老年人社會參與度
重視老年人才資源開發和利用。創建本市老年人才信息庫,充分發揮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退休人員在經驗、技能、專業等方面的優勢特點,引導、鼓勵其參與養老服務領域內的勞動就業。組織和動員退休老年人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參與教育、科技開發、信息服務、維護社會治安、參與社區建設等公益活動。倡導和支持老年人廣泛開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動,探索利用時間儲蓄方式,組織和培訓低齡、健康老年人為高齡、病殘老年人提供服務。
支持社區老年社會組織發展。為社區老年社會組織開展自我管理、自我發展、自我服務和服務社會活動,提供場地、經費、組織運作、人才隊伍等方面支持。到2020年,各區和街道(鄉鎮)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老年協會;居(村)委會按照試點先行、典型示范、逐步推廣的原則,成立老年協會,實現老年人自愿入會率達到50%以上。扶持建設老年人文化、教育、體育、志愿服務等社會組織。扶持各區和街道(鄉鎮)組織建設內容充實、藝術水平較高、具有發展潛力的基層老年文教體專業團隊和活動基地,培育優秀基層老年文教體活動骨干。
7.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積極開展老年人文化活動。健全為老文化服務工作機制,豐富老年人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為老年人提供圖書借閱、文化演出、文化輔導和文化培訓等配送服務。建設文化養老平臺,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活動場所和設施。開展符合老年人特點、適應老年人需求的匯演、比賽、講座、展覽等文化活動。培育老年品牌文藝團隊,支持老年文化作品創作,組織老年文化專業人才和業余愛好者創作老年題材節目,展示老年人文化建設成果。
大力發展老年教育事業。理順老年教育發展的管理體制,將老年教育納入全民終身教育體系,實現老年教育系統化發展。鼓勵各區至少建立一所老年大學。根據老年人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健康知識教育。鼓勵創辦老年大學或老年學校,為老年人提供學習機會。創新老年教育載體,整合社會信息資源,積極發展數字化遠程教育,就近便捷滿足老年人的學習教育需求。
加強老年人體育健身工作。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加強老年人體育設施建設,完善老年人體育組織網絡,加大財政支持的公共體育場館對老年人健身活動的優惠力度。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推進老年人體育工作社會化進程,開發、推廣符合老年人生活習慣和生理、心理特點的健身活動項目。組建社區體育協會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充分發揮老年體育組織作用,培訓發展老年體育指導員,為老年人健身活動提供科學指導。
(三)構建老齡社會管理體系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行動相結合,發揮政府、社會、家庭各方作用,構建“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老齡社會管理新格局。
1.完善老齡工作體制機制
強化市級老齡工作機構統籌作用。完善市老齡委定期會議、職能協同、部門述職、績效考核等制度,發揮其研究、解決老齡事業發展重大問題,監督、檢查老年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等職能,將老齡事業發展目標和工作任務落實到各成員單位,形成老齡事業發展合力。適時調整市老齡委成員單位,修訂涉老職責任務。強化市老齡辦組織、協調、指導、督促職能,重點加強聯絡成員單位、指導區級和基層工作、社會動員等職能,發揮其為黨委政府決策服務、為社會各界參與發展老齡事業服務、為廣大老年群眾服務的作用。
規范區級老齡工作機構設置。根據各區老年人口總量和工作任務,整合管理資源,理順隸屬和工作關系,加強經費和人員保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建立正常的經費保障機制,明確老齡工作科室及人員。居(村)委會和社區服務站設立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負責老齡工作。優化老齡工作隊伍結構,加強老齡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增強履職能力,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2.構建老年人權益維護社會網絡
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老年人權益保障宣傳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利用各級各類媒體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知識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鼓勵和支持圍繞敬老愛幼、贍養扶養等家庭美德主題的法治作品創作。健全老年維權網絡和工作機制,完善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維護老年人權益服務網絡。利用集中法律咨詢、法律服務村居行、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為老年人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對維護老年人權益工作先進典型予以表彰和獎勵。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重點查處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
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力度。貫徹落實《北京市法律援助條例》,簡化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程序,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且行動不便的老年人,上門提供法律援助。發揮“12348”法律服務熱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為老年人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在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立法律援助聯系點。廣泛開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務,組織法官、律師等專業人員到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等老年人比較集中的場所開展法律服務。
3.加大社會宣傳力度
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利用春節、重陽節等節日和社會重大活動開展敬老慰問活動。組織開展特色鮮明的“老年節”系列活動,打造老年人的專屬節日。做好全國“敬老文明號”創建工作,發掘更多在敬老、助老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單位。創新“孝星”命名和“孝星榜樣”評選活動,發現孝舉,傳播孝行,營造尊老、敬老、愛老、助老、孝老的社會氛圍。
加強人口老齡化國情市情教育。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各類媒體的作用,通過相關節目或開設專門欄目及拍攝系列公益微電影等形式,加大對老齡化形勢、老齡工作和為老服務典型人物及事跡等的宣傳報道,提高社會各界對老年人和老齡化問題的認識,主動適應、應對老年期和老齡化社會。
加強老齡事業合作與交流。加強與國際老齡組織、友好國家和地區老齡機構的聯絡,拓寬老齡工作多邊交流和國際合作渠道,不斷提升對外交流層次。大力開展老齡工作領域專業化、系統化的國際性培訓,學習和借鑒國內外老齡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先進理念。
(四)健全老齡政策體系
針對老齡事業發展面臨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積極開展老齡政策研究,做好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前瞻性、體系化制度設計和安排。
1.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研究
立足本市實際,開展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提出及時、科學、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戰略任務、戰略重點和戰略措施,為發展老齡事業提供科學依據,努力形成符合本市市情的老齡政策理論體系。借助首都智力資源優勢,成立市老齡委專家委員會,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智力支持。鼓勵有關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開展老年學和老齡事業相關專業學歷教育,加強老齡事業人才培養。加大老齡事業科研經費投入,建立首都老齡事業科研基地,完善老齡工作部門和科研單位的合作機制。開展城鄉老年人口生活狀況抽樣調查,系統分析老年人生活狀況和服務需求,開發和應用老年人消費、出行、能力評估等數據,為老齡事業發展提供支持。建立養老服務業統計制度,統計監測老齡事業和老齡產業發展。
2.注重養老與相關領域政策銜接
加強養老與經濟收入、醫療服務、社會發展、文化教育、家庭發展等相關領域工作銜接。整合經濟收入政策,完善老年人收入保障、社會救濟、福利待遇等方面政策。整合醫療服務政策,完善老年人疾病預防、治療、康復及健康照料等方面的政策。整合社會發展政策,完善老年人社會勞動、社會交往等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的政策。整合文化教育政策,完善豐富老年人文化教育、體育活動和精神生活等方面的政策。整合家庭政策,支持子女照料老年人,完善鼓勵子女和老年人共同或就近居住等政策。整合養老助殘政策,促進老年人與殘疾人等相關群體的福利政策銜接配套。
3.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
圍繞養老服務工作各個領域和環節,逐步建立健全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相協調,符合首都特點的科學合理、層次分明、全面配套、功能完備的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完善養老服務通用基礎、服務技能、服務機構管理、居家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老年產品用品等標準。研究制定小微型養老機構設置標準、社會福利機構安全生產等級評定技術規范。鼓勵具備相應能力的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鼓勵企業制定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逐步落實企業標準化主體責任。鼓勵標準化專業機構對企業公開的標準開展比對和評價,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和企業在標準需求、投入、制定和應用中的積極作用,鼓勵和引導其加大標準化工作投入,逐步形成政府資助、多方投入的經費保障機制。加大養老服務標準宣傳力度,推進養老服務安全保障、市場監管強制性標準的制定和貫徹實施。開展標準化工作試點示范,爭取通過2至3年時間,形成具有輻射和推廣價值的引領示范項目,將養老服務標準落實到行業管理和服務的各個環節。
三、實施居家養老幸福工程
落實政府責任,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加強資源整合,支持家庭履行養老義務,共同推進居家養老服務,讓社區居家老年人生活更幸福。
(一)打造養老助殘服務“金卡”
大力推進“北京通—養老助殘卡”項目,逐步為全市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發放,增強社會福利、優待服務、消費優惠、記錄消費痕跡等功能,實現對老年人服務情況的智能分析和精準管理,將“北京通—養老助殘卡”打造成為老年人的專屬“金卡”。依托專用支付終端設備,及時掌握老年人出行、活動、消費和養老服務商類型及區域分布等情況,為完善養老服務政策、精準發放和管理養老津貼補貼、豐富養老產品和服務提供信息支撐。
(二)完善養老助餐服務體系
支持餐飲企業、養老機構、養老照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專業送餐機構和單位內部食堂,通過開設老年餐桌、“中央廚房配送+社區配送+集中就餐”等方式,為社區居家老年人提供餐飲服務。引導、鼓勵現有已形成一定規模的市場配送企業參與養老助餐配送服務。在老年人有需求、村委會有意愿、經濟條件允許的村開辦老年餐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餐飲服務單位和基層社區(村)提供設施改造、設備購置、送餐服務等補助;為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餐食和送餐服務補助。開展老年營養膳食研究和干預行動。開展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養老助餐服務。到2020年,全市建立起形式多樣、機制靈活的養老助餐體系,老年人就餐難題得到緩解。
(三)提升養老照料中心輻射能力
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式,在老年人口相對集中的區域建設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實現區域內機構、社區和居家三類養老服務相互依托、資源共享、協調發展。落實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建成208個養老照料中心。健全養老照料中心一次性建設支持和完善功能補助政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按項目開展情況給予資助和獎勵,著力引導其就近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強化養老照料中心居家助老、社區托老、服務派送、技能培訓、服務管理等方面功能,發揮其綜合性為老服務樞紐平臺作用,輻射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鼓勵養老照料中心采取合營、承包、協作等方式,整合區域內托老設施、專業服務機構和服務團隊等,共同組成居家養老服務聯合體,在轄區內為老年人提供輻射服務。
(四)做實社區養老服務驛站
研究出臺關于加強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建設的相關意見,充分利用社區設施資源,規劃建設社區養老服務驛站,讓老年人就近享受方便快捷的為老服務供給。綜合考慮地區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服務需求、服務半徑等因素,統籌規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的選址和布局。通過整合、調整、新建、購置、租賃等方式,由政府無償提供服務設施,解決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用房問題。完善一次性建設補助、設備購置補助等政策,采取連鎖運營、單體運營、聯盟運營、PPP運營等多種形式,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驛站建設運營。制定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建設標準,實行名稱、功能、標識“三統一”,完善與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的功能分級和服務銜接。到2020年,建設1000個具有日間照料、呼叫服務、助餐服務、健康指導、文化娛樂、心理慰藉等功能的社區養老服務驛站。
(五)提升農村養老服務水平
加強農村地區養老機構、養老照料中心、養老服務驛站、老年活動中心、自助式或互助式農村幸福院等設施建設,建立長效運行機制,為周邊老年人提供臨時短期托養、日間托老、文化娛樂、助餐助浴等養老服務。探索建立驛站服務、鄰里互助、老年扶助、協會合作等適合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服務模式。研究出臺相關補助政策,對面向農村老年人開展志愿服務、互助服務的個人和社會組織給予支持。開展養老服務下鄉入戶工作,鼓勵有運輸條件、服務能力的養老服務運營商,為農村偏遠地區老年人送商品、送服務。研究制定農村困難、鰥寡、留守、獨居老年人關愛措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建立應急處置和評估幫扶機制,關注老年人的生活、出行、心理、安全等問題。推進農村老年協會建設,發揮其在了解反映老年人需求、組織為老服務、管理養老服務設施、維護老年人權益、舉辦老年人文體娛樂活動、開展互幫互助和結對幫扶空巢老人等方面的作用。研究土地規劃、醫養結合、貸款貼息等扶持政策,試點盤活農村閑置資產用于建設農村養老社區,推進城市老年人到農村進行季節性養老、旅游休閑養老。
(六)關愛老年人身心健康
加強老年人身心健康關愛服務工作,引導、組織專業心理慰藉機構在街道(鄉鎮)建立心理服務站,在社區(村)設立心理咨詢室,培訓基層社區心理輔導員。建立基層為老服務志愿者隊伍,開展鄰里互助、結對幫扶和日常救急等志愿服務。建立居家老年人定期探訪制度,動員居(村)委會、志愿服務組織、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等機構,定期開展巡視探訪。鼓勵鄰里交往和互助,動員和組織城鄉社區(村)志愿者,為老年人提供讀書看報、親情陪伴等志愿服務。為失能、高齡、獨居老年人家庭配備滅火器、安裝緊急醫療救援呼叫器和燃氣報警器,建立老年人家庭、基層社區(村)、專業救援機構快速響應機制。試點開展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為失智老年人配發防走失手環。推廣應用“一按靈”緊急救援服務,實現社區養老服務驛站與居家老年人保持24小時互聯互通。
(七)開展社區和家庭適老化設施改造
根據老年人特點和需求,對新建和老舊小區布局結構、住宅建筑、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地等進行適老化設計和改造。支持有條件的老舊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對老年人家庭設施進行適老化改造,制定改造計劃及財政補助政策,重點保障經濟困難、高齡、失能、失智、失獨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改造,實現改造內容層次化、適老產品系列化、服務功能體系化、服務支持智能化、服務團隊專業化,提升居家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和生活品質。
(八)開展經濟困難的失能和高齡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評估和需求調查制度,開展經濟困難的失能和高齡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針對失能、高齡老年人的長期居家照護需求,建立以家庭承擔主要照護責任、政府承擔基本保障責任、社會主體廣泛參與的保障模式。根據本市醫療服務收費項目調整,適時將符合規定的護理類和康復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九)探索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
積極探索長期照護社會保險、長期照護商業性保險、大眾互助保險等多種老年照護保險模式。開展政策性長期照護保險試點,鼓勵商業保險企業開發經營長期照護保險產品,借助其市場運作優勢,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保障。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在政策性長期照護保險試點基礎上,采取政府補貼、單位補助、個人繳納、企業運營的方式,建立起本市長期照護保險制度。
(十)實施關愛老年人“五個一”工程
開通一個老年廣播電臺,創建一個老年電視頻道,拍攝一部關愛老年人的電影作品,發行一份老年報紙,建設一個“流金歲月”老年博物館,搭建老年人公共文化平臺,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四、推進老齡事業重點工作
堅持重點突破,大力推進“醫養結合”、“互聯網+”養老服務、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和老齡產業發展,破解養老體系建設難點問題。
(一)深入推進“醫養結合”
落實國務院及本市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政策措施,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法規體系,構建養老、醫療、照護、康復、臨終關懷服務相互銜接的服務模式,實現醫療和養老資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1.形成醫療服務支持社區和居家養老格局
落實本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的指導意見,加強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出臺激勵政策,穩定隊伍,充實力量,推動醫務人員為居家老年人開展健康服務,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社區用藥報銷政策和基層用藥制度,將老年人常見病醫保范圍內各類藥品納入社區衛生藥品目錄,保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配備,方便老年人就近取藥。拓展家庭病床的適應病癥,穩定增加上門診療的內容,為老年人在社區或居家治療常見病、慢性病提供方便。研究康復醫院、護理院建設扶持政策,推動部分基層醫療機構向護理康復職能轉型。發揮中醫對健康養老養生的支持作用,鼓勵有條件的中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開展中醫健康養老服務,將中醫文化融入到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康復指導、疾病防治及家庭照料等方面。
2.提升養老機構醫療服務能力
鼓勵和支持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簽訂合作協議,充分利用現有醫療資源,為機構老年人就醫建立綠色通道,提供優質醫療服務。制定養老機構配備醫護人員的標準,適度提高醫護人員薪酬待遇水平,建立養老機構護理人員和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學習交流機制。支持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滿足長期患病、術后照護、殘障等老年人的康復護理服務需求,逐步為社區居家老年人提供護理服務。推動建設臨終關懷服務醫院和護理院、康復院。鼓勵中醫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提供中醫醫療、保健、康復、護理等綜合服務。
3.完善老年人護理服務體系
合理規劃居家社區、醫療康復、集中護理三大類護理設施,統籌家庭康復護理、居家專業護理、社區短期護理、養老機構護理、醫療機構護理等各類護理資源,構建養老護理完整鏈條。從資金支持、設施建設、人力資源服務、宣傳推介以及入戶服務補貼等方面,對養老護理服務企業予以扶持。對家庭成員、居家護理員和社區養老服務驛站護理人員的護理技能培訓給予政策支持。
(二)創新發展“互聯網+”養老服務
借助國家推進“互聯網+”、“寬帶中國”戰略的有利契機,推動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在養老服務領域廣泛應用,提高養老服務能力。
1.建立養老服務信息管理平臺
整合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資源,建立全市統一的養老服務業務管理平臺,為政府提供決策參考、為市場提供方向引導、為社會提供咨詢、為老年人提供信息服務。開展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評估以及養老服務項目登記工作,建立老年人口數據庫,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推動實現民政、公安、衛生計生、社保等系統老年人口數據對接。建設開通“首都老齡之窗”網站。
2.開展智慧型養老社區建設
以智慧社區建設為核心,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居民、家庭、社會組織、社區活動電子檔案,完善社區服務設施、技術、網絡環境,形成互聯互通共享的養老信息服務系統。支持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等信息技術和智能健康檢測、健康評估、康復理療等軟硬件設施,建立集醫療、養老、健康服務于一體的智能化養老服務指導機構。鼓勵開發和推廣養老信息化相關智能終端產品,利用移動信息技術,開展遠程醫療、健康監測及居家護理等服務。
3.推進智能養老產業發展
培育發展智能養老科技產業,構建“互聯網+”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的智能養老創新平臺。開發養老服務新技術、新產品,發展養老服務新模式和新業態,提升產業發展水平,增強養老行業創新能力。改善老年服務設施設備和方法技術,支持老年輔具、康復用具研發和產業化,提高舒適性、可及性,讓老年人共享科技創新成果。建設養老產業綜合服務平臺,通過構建居家養老“養平臺”和“醫平臺”,利用信息網絡技術,推進醫養結合,實現老年人就近享受醫療和養老服務。支持建設面向老年消費群體的養老服務和老年用品電子商務網站。
(三)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將養老服務隊伍建設納入本市人才教育培訓規劃,推進養老服務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發展,培養具有職業素質、專業知識和技能的養老服務人才。
1.開展養老服務職業化教育
開展職業院校養老服務類示范專業點遴選和建設,圍繞本市養老服務發展需求,深化專業課程改革,完善教材體系,強化師資隊伍和實訓基地建設,規范教學管理,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相關職業院校養老服務類專業點建設。掛牌建設5所養老護理員培訓學校,制定養老護理教材改革方案和標準化題庫,提升教育培訓能力。引入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專業師資,支持職業學校增設養老服務和管理專業。
2.加強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建設
建立和完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痕跡記錄,完善培訓補貼制度,探索建立從業人員入職、一線崗位激勵制度,加大工資福利等綜合保障力度。對養老護理員實行統一管理,探索建立養老護理師制度,在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開展養老護理師試點,暢通由護理員到初級、中級和高級護理師的職業晉升渠道。到2020年,每萬名老年人擁有養老護理員數量不低于50人。
3.基本形成居家養老護理培訓體系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養老服務機構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和護理人員提供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為家庭照護者、為老服務志愿者提供相關技能培訓,完善養老服務專業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建設一支養老服務人員、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隊伍。
(四)促進養老產業發展
制定關于進一步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深化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增加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更好滿足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
1.多渠道籌集養老產業發展資金
通過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設立養老服務業發展投資基金,采取股權、債權等投資方式,對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產品、服務和項目進行重點投資;符合有關 條件的,政府投資基金出資人可以向社會出資人合理讓利。引導金融機構設立養老產業基金或并購基金,重點支持一批可市場化運作的養老服務項目。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進入養老服務領域,支持創新型中小養老企業和社會組織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使用政府購買服務協議、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對養老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質押貸款。支持有條件的養老企業進入資本市場,通過股票上市、項目融資、產權置換等方式籌措資金,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2.鼓勵引導涉老企業發展壯大
制定扶持政策,鼓勵競爭力強、有實力的養老服務企業走產業集團化發展道路,提高養老產業集約化經營水平。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兼并、聯合、重組及輸出服務技術和品牌等形式,實現跨區聯合、資源共享和集團化、規?;?、連鎖化、品牌化發展。制定優秀品牌服務單位獎勵扶持辦法,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培育品牌發展,形成一批有影響力的養老服務品牌。支持老年產品研發營銷企業發展,推動建立老年用品網絡商城,提供上門配送服務,拓展老年用品市場渠道。試點建設集展示、體驗和銷售等功能于一體的老年用品展示中心。加大對中小型養老服務企業的扶持力度,營造有利于其發展的市場環境,鼓勵創新服務,開展多種方式的養老服務經營活動。
3.積極培育養老服務社會組織
堅持政府主導、自主運作,積極發展養老產業、老年金融、老年旅游、老年文化、養老服務培訓和咨詢等養老中介服務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老齡產業協會、養老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開展養老服務調查研究、行業標準制定、服務質量評估、服務行為監督及專業職稱評定等事務,促進行業自律。支持建立擔保托管中心,開展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擔保、老年人以房反向抵押貸款擔保、養老服務機構銀行貸款擔保、養老服務機構土地租賃托管等服務。支持建立養老護理人才管理服務中介機構,向本市養老服務機構和社區托養機構推介養老服務人才。扶持建立養老機構管理單位,專門從事養老機構日常運營和管理服務,鼓勵開展連鎖經營。支持非營利性養老服務社會組織直接登記,支持民辦非企業單位跨區多點開展養老服務。加大養老中介服務組織政策支持力度,對經認定的中介組織及其開展的服務,給予項目資金支持。
4.促進京津冀養老服務協同發展
發揮京津冀三地各自優勢,加強產業協作和資源整合,打造養老產業完整產業鏈。制定優惠扶持政策,引導養老服務業向交通、環境、空間、勞動力等支撐條件優越的地區轉移發展。鼓勵競爭力強、有實力的養老服務企業在京津冀區域實現連鎖經營。開展京津冀社保對接試點,探索推動醫保繳費年限互認,滿足京津冀區域內老年人“旅游養老”、“候鳥式養老”等服務需求。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老齡工作,把老齡事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納入政府工作目標管理。各級老齡委及其辦公室要及時部署工作任務,研究解決有關重要問題,定期通報發展情況,督促相關法規政策落實;建立成員單位目標責任制,細化量化工作任務,建立健全考評機制,確保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全面落實。
二、加強制度保障
圍繞資金、人才和土地等關鍵要素,建立健全老齡工作保障制度。建立老齡事業經費分類統計制度,完善經費市、區分級分擔機制,不斷加大各級財政投入力度,強化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充分落實各項促進就業政策,引導幫扶城鄉勞動者進入養老服務領域就業。將養老服務產業用地納入城鄉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并優先予以保證。
三、加強督促檢查
市老齡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重點領域和資金投入等重要環節,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群眾評議等形式進行監督,并及時發布相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