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點指標。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老年社會保障制度。
合理界定政府、社會、家庭和個人的養老保障責任,進一步整合完善各項養老保障制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發揮整體效能,打造老年人社會保障安全網。
1.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持續擴大覆蓋面。到2020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7%,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7%以上。根據國家總體部署,積極配合和推動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落實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大幅提升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群體參加社會保險比例。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和信息化平臺建設,實現各項社會保險一卡通全覆蓋,做好各項養老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服務銜接,進一步優化制度運行流程,方便老年人及時領取養老金。
2.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立完善企業年金制度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健全有利于中小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的政策法規,逐步擴大企業年金建立范圍。建立完善職業年金政策和基金運營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基金托管、賬戶管理、投資運營、轉移領取的監管措施。推動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制定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發展個人儲蓄性商業養老保險,支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發展個人養老儲蓄和養老理財產品。鼓勵專業性金融機構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商業養老保險與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銜接機制,滿足不同類型的單位或團體多樣化的養老保障需求。
3.健全老年人社會福利和救助制度。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保障范圍。加強老年人生活狀況調查和統計,掌握老年人基本狀況,讓貧困老年人得到及時救助。探索農村低保制度和精準扶貧政策有效銜接機制,促進救助工作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建立和完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補貼制度。加強對自然災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導致貧困的老年群體的臨時生活救助。施行社會救助對象和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開發式扶貧,扶持有勞動能力的貧困老年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增強貧困老年人的自助互助能力。
(二)強化老年人醫療保障和服務。
進一步健全防治結合、醫養結合、多元發展的老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務便利性,不斷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預期壽命。
1.完善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醫療救助、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做好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制度整合,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到2020年,城鄉三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統籌地區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基本報銷比例原則上保持在75%左右,實際報銷比例達到60%左右。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研究將基本治療性康復輔助器具按規定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完善老年人醫療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制度,逐步將老年慢性病納入醫療救助范圍。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鼓勵發展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慈善醫療救助、醫療互助活動。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和運行體制機制,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及時結算。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增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共濟和抗風險能力。
2.積極推進醫養結合。鼓勵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協議合作。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養老機構可根據服務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關規定申請開辦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支持設立以護理型床位為主的醫養結合服務機構,爭取“十三五”末護理型床位達到養老床位總數的30%。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相結合,與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關系,為老年人提供持續的健康管理服務和醫療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在制定醫療衛生和養老相關規劃時,給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留出空間,提供一站式辦理等便捷服務。
3.全面加強老年醫療衛生服務。合理規劃布局公立醫院及老年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新增醫療衛生資源重點面向農村和城市相對薄弱的社區衛生機構。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到2020年,全省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完成老年病科建設,有條件的地級市建立老年病醫院,老年人健康素養水平提升至10%。推進社區、鄉鎮、村衛生服務機構病床標準化建設?;鶎俞t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65歲以上老年人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定期體檢,建立健康檔案,服務率達到70%。
(三)健全養老服務體系。
緊緊把握社會需求,構建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到2020年,全省養老床位達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張以上。
1.優先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實施“互聯網+智慧養老”行動,建立省市縣三級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完善以企業和機構為主體、社區為紐帶、滿足老年人各種服務需求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到“十三五”末形成城鎮15分鐘養老服務圈。支持社會力量設立居家養老服務網點,引入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企業,興辦或運營老年供餐、社區日間照料、老年活動中心等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項目,突出個性化定制服務特色。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發揮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養老服務功能。建立健全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
2.促進城鄉養老服務均衡發展。加快天水市麥積區、張掖市甘州區全國綜合性養老示范基地及臨夏市國家級少數民族社會福利服務示范區、慶陽市省級養老示范基地建設,探索政府搭臺、企業參與、市場化運作、股份制合作的機構養老發展模式。支持蘭州市以國家養老服務業試點城市為契機,加快養老機構建設和養老服務業改革發展。加快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新建城區和新建居?。ㄐ。﹨^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規劃設置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ㄐ。﹨^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未達到規劃要求的,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到2020年,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積極發展農村養老服務,合理規劃,分步實施,新建、維修、改造一批農村敬老院和五保家園,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供養能力。繼續實施農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建設工程,對建檔立卡貧困村和少數民族地區重點支持。到2020年,農村互助老人幸福院覆蓋60%的行政村和100%的貧困村。高度重視農村留守老人問題,通過調研,掌握基本情況,實行定人、定點、定時探視和救助幫扶。
3.推進養老服務業改革發展。積極推進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公辦養老機構要發揮服務兜底和示范引導作用,重點為“三無”老人、五保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供養、護理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合作的方式逐步滿足困難老年人機構養老的需求。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將所屬度假村、培訓中心、招待所、療養院等服務設施通過置換、租賃等方式改建為養老機構。支持社會力量對閑置的學校、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存量商品房等進行整合改造,就地興辦養老機構。深化養老機構運營管理改革,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逐步通過公建民營等方式管理運營,支持和鼓勵民間資本通過股權合作、委托管理等方式,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設施。
4.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貫徹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有關政策要求,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對民間資本和社會力量申請興辦養老機構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加大支持和服務指導力度,形成多元投入、有序競爭的良性發展格局。精減行政審批環節,對民間資本興辦養老機構廢除不合理前置審批條件,并采用“先照后證”的簡化程序辦理。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公辦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村集體土地。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規定優先保障供應。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推進民辦公助和公建民營,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通過參股、控股、資產收購等形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轉企、改制和重組。到“十三五”末,社會辦養老機構床位數占到機構養老床位數的50%以上。
5.全面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建立完善養老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完善安全、服務、管理、設施等標準,加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監管。建立健全養老機構分類管理和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評估,實行評估結果報告和社會公示。加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社會監督、養老服務行業自律和信用體系建設。支持發展養老機構責任保險,提高養老機構抵御風險能力。加快推進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到2020年,90%以上護理從業人員實現持證上崗。發展專職、兼職和志愿者等相結合的機構照護服務隊伍。
(四)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
建立健全社會參與、便捷高效的老年人社會服務體系,切實保護好老年人合法權益。
1.全面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甘肅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細化、分解責任,開展經常性的老年優待執法檢查。鼓勵地方和部門、單位出臺政策,拓寬優待領域和范圍,讓更多的老年人受益。建立80歲以上老年人高齡補貼正常增長機制,適時擴大補貼范圍、提高標準。逐步落實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市內公交車制度,2020年實現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全覆蓋。鼓勵蘭州城市軌道交通參照公交車優待辦法對老年人給予優待。實行老年人優待政策動態調整,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條件許可,及時將經過努力可以實現的事項納入老年人優待范圍,力爭使更多老年人在更高水平上享受改革發展成果。
2.健全老年人權益保護機制。建立健全老齡工作機構與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門通力協作的老年維權機制,完善司法、人民調解、信訪等領域的維權程序。在有條件的中基層法院設立老年維權合議庭,提供專門為老服務。探索建立老年人監護制度,通過法定監護、意定監護、多人監護等有效形式,推動建立政府、社會、家庭責任共擔的監護體系。建立和完善涉老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解機制、多部門聯合查處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綜合治理和快速反應機制。充分考慮老年人維權特殊困難,為偏遠地區或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門調解、公證等法律服務。加強經濟困難老年人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把貧困、高齡、空巢、失能等特殊老年群體列為重點服務和援助對象。
3.廣泛開展老年公益服務。把老年人作為社會公益服務的重要對象,鼓勵面向老年人開展募捐捐贈、防詐騙宣傳、安全知識教育、急救技能培訓、突發事故防范等形式多樣的公益慈善活動。建立基層為老服務志愿隊伍,開展結對幫扶、家政服務、清潔護理和日常救急等志愿服務。建立獨居、高齡、空巢老年人定期探訪制度,動員社區居(村)委會、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和志愿者組織,定期開展巡視探訪。利用信息化技術,推廣“一按靈”等緊急呼叫系統,建立老年人家庭、基層社區和專業救援機構快速響應機制。加強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鼓勵為存在記憶和認知障礙的失智老年人配備防走失設備。
4.積極創建老年宜居環境。將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全面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工作。開展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示范活動,推進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區、老年溫馨家庭建設。加強對養老機構、日間照料中心等老年人密集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和監管,確保老年人人身和財產安全。加快老舊建筑的電梯改裝和公共設施無障礙建設改造。到2020年,新建道路、公共交通設施、建筑物、居住區等無障礙率達到100%,城市60%以上的社區和農村40%以上的社區具備老年宜居社區的基本條件。將養老院、老年公寓、護理院、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等各類養老機構和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納入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加強養老服務設施的綠色節能建設。扎實推進安全綠色便利舒適的老年宜居環境建設。
(五)加快老齡產業發展。
完善并落實老齡產業扶持政策,明確重點發展領域,推進老齡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滿足老年人多樣化的消費需求。
1.加強政策引導。把老齡產業作為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圍繞健康促進、健康監測可穿戴設備、慢性病治療、康復護理、輔助器具和智能看護、應急救援、通信服務、電子商務、旅游休閑等重點領域,推進老年人適用產品、技術的研發和應用。鼓勵中小企業參與老年用品生產和養老服務供給,扶持龍頭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形成一批產業鏈長、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老齡產業集群。創新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著重發揮政策引導作用,積極為老齡產業發展提供支持,多渠道籌集老齡產業發展資金。支持市州舉辦或參加各類老年產品博覽會,對老齡產業發展給予示范引導和推介展示。
2.做好產業規劃。完善產業市場體系,打造老齡產業鏈,重點發展老年護理、老年中醫藥、老年食品用品、老年康復保健、老年公寓、老年金融理財等產業,引導老年人形成健康的消費方式。重視老年旅游的巨大市場空間,支持各類旅游企業開發老年人線路,給老年人提供經濟實惠、安全和休閑性強的旅游產品。探索老年旅游與保健養生的有機結合,加快隴東南國家中醫藥養生保健旅游創新區建設,支持開發河西走廊絲綢之路旅游和紅色旅游,推動養老與旅游融合發展。推進老齡產業標準化建設,建立老年用品服務質量、規格和標準體系,促進規范化發展。鼓勵企業開展產品創新和營銷創新,滿足多樣化消費需求,提升產業發展水平。
3.優化發展環境。建立完善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推進老齡產業信用體系和獎懲機制建設,形成獎優罰劣的市場環境。支持老齡產業行業協會發展,發揮其行業交流、自律管理等積極作用,防范產業內部過度競爭和不正當競爭。引導老年人樹立科學合理的消費觀,開展健康和理性消費,優化老年消費市場環境,提升老年消費市場有效需求。加強老齡產業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護老年消費者合法權益。
4.大力開發老年保險產品。積極探索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和多元化保險籌資模式,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支持和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長期護理保險產品,形成多層次的長期護理保障體系。從需求側入手,出臺優惠政策,鼓勵老年人購買長期護理保險產品。建立健全長期護理項目內涵、服務標準以及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探索建立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等比較健全的專業護理服務提供體系。積極鼓勵發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
(六)促進老年人全面發展。
進一步擴大老年人社會參與平臺和途徑,為老年人提供展示自我、參與社會的機會,發揮老年人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1.弘揚敬老愛老助老社會風尚。結合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敬老愛老助老納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內容,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家庭創建要求。利用春節、中秋節、重陽節等節日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全社會敬老愛老助老氛圍。開展法律宣講,開通法律熱線,推動敬老愛老助老教育進學校、進機關、進家庭、進社區。支持鄉鎮(街道)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設立心理服務站,廣泛開展老年人心理關愛和精神慰藉活動。深入開展全國“敬老文明號”創建和“孝親敬老模范”評選表彰活動,弘揚中華優秀傳統美德,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2.積極開發老年人力資源。重視老年人的知識、技能和經驗優勢,有針對性地加強老年人從業服務,促進老年人創業和再就業。深入開展“銀齡行動”,組織醫療衛生、文化教育、農業科技、法律服務等方面的老年專業人才援助農村、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開展精準扶貧和促進社會和諧進步的“老有所為”活動。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老年志愿活動,到2020年,城鄉注冊老年志愿者數量達到老年人口的12%以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建立老年人才和專家信息數據庫,積極搭建老年人才服務平臺。
3.完善老年社會管理。堅持培育引導和規范管理并重,積極發展公益性、互助性、服務性老年人社會組織,發揮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正能量,形成規范有序、健康運行的老年人社會組織體系。加強城鄉基層老年協會建設,通過政策扶持和資金資助,充分發揮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作用。到2020年,老年協會建設覆蓋95%的城市社區和90%的農村行政村。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完善社區管理,提升服務能力。
4.發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和社區教育體系,納入財政支持范圍。支持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和參與老年教育,鼓勵老年人接受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到2020年,以各種形式經常性參與教育活動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比例達到20%以上。全省縣級以上城市應有至少1所老年大學,50%的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學校,30%的行政村(居委會)建有老年學習點。
5.加強老年文化體育工作。各類公共場所要因地制宜為老年人開展文化活動提供便利。合理配置城鄉文化資源,擴大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增強社區文化廣場、農家書屋等文化工程對老年人的服務功能。鼓勵老年人題材的文學作品、影視劇、戲劇、廣播劇等的創作、發行。鼓勵和支持各類媒體開設專欄,加大老年文化傳播和宣傳力度。鼓勵發展多種類型的老年人體育組織,到2020年,90%以上的街道和鄉鎮建立老年人基層文化體育組織,城鄉社區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動站點和體育團隊,體育健身設施覆蓋率達到7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老齡工作的統一領導,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為規劃實施提供堅強保證;強化政府落實規劃的主體責任,將本規劃主要任務指標作為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內容,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納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健全老齡工作體制機制,形成推進規劃實施的合力,促進老齡事業發展。
(二)加大經費投入。落實老齡工作經費,各級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老年人口增長情況,建立穩定的老齡事業經費投入保障機制,省級福彩公益金以不低于60%的比例投入養老服務業。落實和完善鼓勵政策,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入老齡事業,倡導社會各界對老齡事業進行慈善捐贈,形成財政資金、社會資本、慈善基金等多元結合的投入機制。
(三)夯實工作基礎。推動老齡工作信息化平臺建設,加強涉老數據、信息的匯集整合和發掘運用。積極推進為老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在城市社區全覆蓋、在農村地區擴大覆蓋,推進信息惠民服務向老年人覆蓋、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加強老齡科學研究和專題調研,全面掌握情況,提出政策建議,增強為老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完善老齡事業統計指標體系,著力提升老齡工作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四)壯大人才隊伍。加強老齡工作干部隊伍建設,確保城鄉社區老齡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難有人幫。完善老齡專業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職稱評價和技能等級評價制度,拓寬養老服務專業人員職業發展空間。推動各地保障和逐步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薪酬待遇。探索建立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參與老年人管理服務的常態化機制和制度化渠道。不斷壯大涉老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隊伍,逐步形成干部隊伍、專業人才和社會工作者相結合的老齡人才體系。
(五)強化輿論引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大力弘揚孝親敬老傳統美德,進一步加大人口老齡化國情省情、老齡政策法規、老齡事業發展重大主題以及老齡工作典型人物、事跡、經驗等宣傳報道力度,提升輿情研判引導能力,營造全社會關注老齡問題、關心老齡事業、支持老齡工作的良好氛圍,為老齡事業發展營造有利社會輿論環境。
(六)加強督促檢查。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負責本《規劃》的組織實施。省老齡辦、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地的指導、督促、檢查,并向省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搭建社會監督平臺,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和終期評估,適時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部門規劃或實施方案,細化相關指標措施,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見到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