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辦發[2012]5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民政廳《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9月25日
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
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的形勢,滿足不斷增長的社會養老服務需求,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要意義
我省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常住人口中60周歲及以上人口數量為1311萬余人,占常住人口總數的16.3%,高出全國3.04個百分點。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轉變,老年人對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務需求日益增長。加快發展全省養老服務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應對人口老齡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力度,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大力推進我省養老服務業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老有所養”的目標和“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的要求,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多方參與、統籌規劃”的總體思路,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強化政策引導,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構建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四川實際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與多方參與相結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規劃指導、政策扶持、監督管理等職責,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各類養老服務機構,逐步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養老服務發展模式和運行機制。
統籌規劃與分級負責相結合。各地要立足實際,科學制訂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整合各類資源,優化空間布局,統籌城鄉養老服務業全面科學發展。
適度普惠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完善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功能,拓展社會化養老服務,優先保障孤老優撫對象、城鎮“三無”和農村“五?!崩先思暗褪杖氲母啐g、獨居、失能等困難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兼顧全體老年人改善和提高養老服務條件的要求。
深化改革與持續發展相結合。創新工作思路,堅持用改革的方法破解發展中的矛盾和問題,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養老服務業發展長效機制,完善養老服務投入機制、服務規范、建設標準、評價體系,逐步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養老服務發展模式,確保養老服務業可持續發展。
(三)總體目標。力爭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9073”養老格局:90%的老年人通過自我照料和社會化服務實現居家養老,7%的老年人通過社區組織提供的各種專業化服務實現社區照料養老,3%的老年人通過入住養老機構實現集中養老。在現有29.1萬張養老服務設施床位的基礎上,新增床位21萬張左右,總床位數達到50萬張左右,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逐步開發老年用品市場,養老服務業初步形成規模,滿足不同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居家養老服務是政府和社會力量依托社區,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務,讓老年人既不離開家庭,又能獲得專業化的社會服務。建立健全居家養老管理服務網絡,建立縣(市、區)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站(點)三級網絡。城市社區要以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依托,加快居家養老服務信息管理平臺、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系統和應急救援服務網絡建設,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培育服務機構、招募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服務商等方式,不斷擴大居家養老服務組織規模,引導和鼓勵社會中介組織、家政服務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居家養老服務,推進信息平臺與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有效鏈接,為老年人居家養老提供及時、便捷的服務,滿足不同層次老年人的養老需求。
(二)發展社區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是居家養老的重要支撐,具有社區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支持兩類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間暫時無人或無力照護的社區老年人提供服務。要依托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充分整合資源,按照《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加強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創建一批服務設施完善、信息網絡健全、管理服務規范的養老服務示范社區。進一步完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康復護理、文化娛樂、精神慰藉、權益維護、應急救助等服務設施,拓展服務功能,提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水平,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家庭陪護、基本生活照料、特殊護理、緊急援助等服務。對居家養老的孤老優撫對象、城鎮“三無”和農村“五?!崩先?、特困老人實行養老服務補貼,對高齡、獨居、失能等特殊老年群體開展低償服務。農村社區依托鄉鎮敬老院、村級組織場所等設施開展以高齡、失能、獨居、特困老人為重點的生活照料,并逐步將范圍擴大至有需求的農村老年人。
(三)強化機構養老服務。發展多種形式并存的機構養老服務,重點推進供養型、養護型、醫護型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為失能老年人、不適宜居家和社區養老的老年人提供專業照料,并輻射示范周邊社區,提高社會養老服務專業化水平。加大公辦福利機構建設力度,對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予以傾斜,提高城鎮“三無”和農村“五?!崩先思泄B能力。采取民辦公助、公建民營等方式,加大對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機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或設施的扶持力度,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專業化服務設施,開展社會養老服務。扶持發展集醫療、康復、看護、臨終關懷等功能于一體的專業化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養老服務需求。
(四)壯大養老服務產業。大力引導和推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老年產業開發,創新養老模式,開展老年食品用品、醫療衛生、休閑保健、托管托養、家政服務、文化娛樂、信息咨詢等服務,不斷滿足老年人的物質和精神消費需求。根據老年人的身體狀況、心理特點、收入水平、需求層次等,在提供傳統的生活照料和健康護理的基礎上,為其提供更加人性化、個性化、專業化的服務。
四、落實扶持政策
(一)科學制訂養老服務發展規劃。各地要緊密結合實際,科學研究制訂社會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并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科學布局,積極支持新建、改建、擴建養老服務項目和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二)落實養老服務用地政策。下達各地的年度新增用地計劃,要優先安排符合規劃的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用地。新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用地,符合國家劃撥用地目錄的,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可采取劃撥方式優先供地;新辦的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用地,通過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取得;鄉(鎮)、村公益性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用地,經依法批準可使用集體所有土地;研發養老服務產品的生產性項目的用地,實行與工業項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新建小區要統籌規劃,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公建配套實施方案。
(三)落實養老服務補貼政策。進一步增加財政投入,發揮財政資金的保障和引領作用。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的基本建設、機構運轉、人員經費和機構內集中供養對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公共預算安排并建立動態保障機制。對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服務機構免費接收供養城鎮“三無”和農村“五?!崩先说?,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供養對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經費按政策標準給予足額安排,并可對這類養老服務機構完善設施設備等給予補助。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結合建設規模、投資總額、土地租期等因素,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結合床位數、收養人數、入住率等因素,給予一定的運營補貼。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標準由各地根據城鎮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確定。
(四)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稅費優惠政策。對養老院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營業稅;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自用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對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支出,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準予限額扣除;對新建養老服務設施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給予減免,教育費附加、殘疾人保障金、人防工程建設等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養老服務機構使用水、電、燃氣、有線電視、固定電話,按照居民用戶標準收取費用,初裝費適當予以減免。
(五)落實養老服務融資政策。各地要將國家有關促進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政策落實到養老服務業,增加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并提供優惠利率,協調擔保機構解決養老服務機構的貸款抵押問題,鼓勵省內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和項目提供融資支持。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養老服務項目貸款,財政部門可通過貸款貼息方式予以支持。鼓勵商業保險企業設立老年人意外責任險,建立養老服務行業風險合理分擔機制,降低養老服務機構運營風險。
(六)落實養老服務醫療政策。積極支持養老服務機構根據實際需要設立醫療機構,并按相關規定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范圍。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產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規定支付。進一步優化醫療保險報銷程序和結算方式,做好老年人跨地區醫療保險支付結算。
五、加強管理
(一)加強養老服務行業規范管理。進一步推進養老服務規范化管理,嚴格執行涉老服務的建筑設施、膳食衛生、服務質量等行業標準,做到服務行為規范化;開展服務質量評估和服務行為監督,推進行業監管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全面提高社會養老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加強養老服務行業社會組織建設,促進行業自律和自我管理。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老年人健康檔案、“一鍵通”、服務熱線、呼叫系統等便捷有效的求助和服務信息渠道。逐步建立省、市、縣養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納入政府職能部門數據庫管理,及時向社會提供養老服務需求和資源供應信息。
(二)加強養老服務專業化隊伍建設。加強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其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對各類養老機構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按照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建立養老機構院長資質培訓和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制度。將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與促進社會就業相結合,把養老服務技能培訓納入城鄉就業培訓范圍,落實相關優惠政策,促進養老服務隊伍穩定,依法保障養老服務機構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鼓勵就業困難人員到養老服務機構和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就業,并按規定享受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政策。積極倡導、發展志愿者隊伍,探索建立義工服務時間儲備制等互助服務機制,為志愿者、義工參與養老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支持有關院校開設涉老服務專業,引導和鼓勵相關專業畢業生從事老年服務,不斷提高養老服務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三)加強養老服務業監督管理。民政、工商、衛生等部門要進一步研究制訂規范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具體辦法,加強養老服務市場監管,規范市場行為,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機構準入、退出機制,創造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發展環境。制訂并完善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的相關標準,建立相應的認證體系、標準體系、等級評定制度和評估制度。加強對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專項資金和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服務機構的財政補助的監督管理。
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研究解決養老服務業發展遇到的重大問題,重點發展面向大多數老年人的普通型養老服務機構,防止借用扶持政策侵占公共資源。民政部門要進一步推動公辦示范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行業規范和業務指導。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工商、稅務、金融等相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抓好相關政策的落實,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要大力宣傳尊老、愛老、助老的傳統美德和養老服務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進一步營造有利于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社會環境。
各市(州)、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制訂和完善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具體措施。